Wednesday, April 20, 2005

愉林

我對大是大非的敏感度原來一點也不高。有人認為讀文化研究的人,總會對社會公義、對弱勢社群有著某程度上的偏愛,又有人會以「把自己視為受害者」作為文化研究的代名詞。我並不知道一個大學一年級生,應該抱著甚麼態度去面對文化研究這四個字,不過我沒法把自己代入去那些不明不白的社會事件中,然後肯定自己選取了一個「正確」的立場,又或是別人認為我應該站在那裡的立場。

一直在獨立媒體留意著榆林書店因拒絕擺放女同性戀者的自白書,而遭到各界人士強烈評擊的事件。我就想,如果我們希望別人尊重某群體的性別取向,那麼,我們為什麼不能體諒書店在某些事情上,選擇了個別的立場,並對某些所謂「應該這樣」說不?每個人有自己的立場,我否定某人的立場,自然是從自己的視角去作批判,說句「這是我的立場」而後無須多加原因。我讀著別人的熱烈討論,無法在「對」與「錯」之間下一個判決。因為事情沒有「對」,也沒有「錯」,我們在自己的位置為自己辯護,為自己說話,在不知底蘊的情況下加上自己的立場,我覺得毫無意義。

我不是憤世青年。我明白有些事情,我們必定要去認識,我們一定要有起碼的了解,可是有些事,我確實沒法下一個清楚而明確的立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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