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24, 2005

轉載自李智良

來到三十歲,最討厭的莫過參加婚禮。參加婚禮活像一場交誼考核:要做禮金、要衣著光鮮、要介紹自己交待近况、要調笑、要拍數碼照、要交換電話號碼,更要看起來非常由衷的祝賀一對多半會離婚收場的新人,又要和其實不太認識的人同檯吃飯喝酒、吸菸。參加喪禮可沒那麼難受。其次討厭的,是飯局。面對各有發展的舊友,他們顯得那麼安全,並且懂得打算,有那麼多說不完的談資,可以大方跟正忙著的侍應說:「唔該!要多杯紅酒。」「唔該!俾多雙筷子。」平時在工作上受氣,那句「唔該」的「該」字發音拖得好長,彷彿是你「該」、你根本應該的意思。我坐在旁邊,汗顏,想找一個洞洞躲起來。

我希望在我三十歲的時候,會記得自己十九歲時,在東涌某餐廳裡做侍應的日子。我不希望發達或有錢,如果我預視自己會變成他們的其中一員的話,我只希望在生活無所憂慮時,還懂向工作中的人,說一句衷心的謝謝。並不拉長尾音。

Wednesday, April 20, 2005

愉林

我對大是大非的敏感度原來一點也不高。有人認為讀文化研究的人,總會對社會公義、對弱勢社群有著某程度上的偏愛,又有人會以「把自己視為受害者」作為文化研究的代名詞。我並不知道一個大學一年級生,應該抱著甚麼態度去面對文化研究這四個字,不過我沒法把自己代入去那些不明不白的社會事件中,然後肯定自己選取了一個「正確」的立場,又或是別人認為我應該站在那裡的立場。

一直在獨立媒體留意著榆林書店因拒絕擺放女同性戀者的自白書,而遭到各界人士強烈評擊的事件。我就想,如果我們希望別人尊重某群體的性別取向,那麼,我們為什麼不能體諒書店在某些事情上,選擇了個別的立場,並對某些所謂「應該這樣」說不?每個人有自己的立場,我否定某人的立場,自然是從自己的視角去作批判,說句「這是我的立場」而後無須多加原因。我讀著別人的熱烈討論,無法在「對」與「錯」之間下一個判決。因為事情沒有「對」,也沒有「錯」,我們在自己的位置為自己辯護,為自己說話,在不知底蘊的情況下加上自己的立場,我覺得毫無意義。

我不是憤世青年。我明白有些事情,我們必定要去認識,我們一定要有起碼的了解,可是有些事,我確實沒法下一個清楚而明確的立場。

Saturday, April 16, 2005

The Peachiest Life

又一blog。